四、大学(国家)车辆使用情况
1. 司机不得将学校车辆用于个人用途,包括为非学校业务目的接送家人或朋友。
2. 车辆安全检查。
a.大学单位必须根据弗吉尼亚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计划每半年或每隔5000英里进行一次检查,以先到者为准。
所有司机在每次出行前都必须对车辆进行基本检查。驾驶员必须确认以下部件和部件工作良好:刹车、转向机构、喇叭、挡风玻璃刮水器/垫圈、后视镜、车灯和轮胎。司机必须向他们的主管或相应的大学官员报告任何机械缺陷或发现任何大学车辆的其他问题。
被发现处于不安全状况的车辆,在进行适当修理之前,不得用于执行大学业务或参加与大学有关的活动。
3. 单位必须保存所有工作人员、驾驶员的培训文件和车辆检查、维修记录。
4. 货车受附录中规定的附加限制。
B.员工和志愿者使用。
1. 司机授权。任何员工(包括学生员工)或志愿者必须填写并提交给他们的主管,或者如果在VIMS,则提交给VIMS风险经理,一份教师/员工驾驶授权表(PDF),以便被授权驾驶大学车辆。司机必须及时更新司机授权信息,并向主管汇报。授权信息的变更可能导致个人授权被撤销或暂停。根据现行的大学政策,未按要求报告信息或更改也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2. 主管和单位职责。单位对驾驶单位车辆的人员,必须收集并保存《驾驶人授权书》。主管或VIMS的VIMS风险经理必须根据第III(B)(1)条审核表格并授予、拒绝或撤销授权。
C.学生使用。学生或学生组织可使用大学车辆进行大学业务或与大学有关的活动,但须符合以下条件(除本政策的所有其他适用要求外,包括上述一般要求):
1. 学生组织或俱乐部使用的组织必须得到学校的正式认可。出差或活动的目的必须与组织的既定使命或业务直接相关。
2. 司机授权。相关的大学官员必须事先书面批准使用:学生事务助理副校长,住宿生活主任,娱乐体育主任或学生志愿者服务主任(如适用)。指定的学生司机必须填写并提交学生司机授权表格(PDF)(见III(B)项下的“司机授权”)。指定司机亦必须已成功完成货车安全训练课程。建议来自一个组织的多名代表参加面包车安全培训。
3. 大学部门,如学生活动、学生志愿者服务、娱乐体育、夏普社区学者,可能会对学生驾驶大学车辆施加额外的授权要求和其他限制。额外的要求也可以为特定的旅行,如学术实地考察设置。
4. 旅行仅限于弗吉尼亚联邦或威廉斯堡半径250英里范围内,除非获得适当大学官员的书面授权。授权是直接往返指定目的地的旅行。只要是在直达路线上,休息站就可以设置,如果有必要,休息站就尽可能靠近直达路线。
5. 单位的责任。单位对驾驶单位车辆的人员,必须收集并保存《驾驶人授权书》。相应的官员必须根据第III(B)(1)条审查表格并授予、拒绝或撤销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