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授参与起草联合国人权条约
威廉与玛丽法学院教授迈克尔·斯坦在国际特设委员会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该委员会为起草一项联合国残疾人人权条约已经举行了五年的会议。《联合国保护和促进残疾人权利和尊严公约》将于12月13日(星期三)由联合国大会委员会提交通过。
斯坦因说:“我们希望,当这份声明在上午的会议上提交给大会时,它将迅速得到大会大多数成员国的通过。这是21世纪的第一个人权公约,虽然我们知道大会成员会提出问题,但我们也希望公约的声明不会遭到反对。”
自2001年12月根据大会第56/168号决议成立特设委员会以来,Stein教授一直是该委员会的积极成员,并与联合国委员会成员以及来自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其他代表一起,在公约的制定和通过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他是几个非政府组织的顾问,担任法律顾问。特设委员会在其今年8月的第八届会议上通过了《公约》的案文草案,并设立了一个不限成员名额的起草小组,以确保术语的统一,并协调联合国各正式语文的草案文本。
Stein教授于2000年加入威廉玛丽法学院,专攻生物伦理学、残疾人法、就业歧视、民事诉讼和侵权。他拥有纽约大学学士学位,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和剑桥大学博士学位。
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谈到了今年的主题“电子无障碍”,即让所有人都能使用互联网的必要性。
安南说:“《残疾人权利公约》有望在本月晚些时候获得联合国大会的批准,它可以进一步推动这一趋势。因此,选择成为《公约》缔约国的国家将承诺采取步骤,“以无障碍格式和适合不同类型残疾的技术,及时、不增加费用地向残疾人提供面向一般公众的信息”。《公约》敦促私营企业和大众传播媒介在提供服务时也这样做。”
斯坦教授可以接受电话/电子邮件采访。你可以在他位于马萨诸塞州坎布里奇的办公室联系到他。,电话:(617)495-1726(或mistein@law.harvard.edu)。
《联合国公约》全文可在http://www.un.org/esa/socdev/enable/rights/ahcfinalrepe.htm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