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克斯和蒂费尔在医学伦理上有分歧

虽然雪莱笔下的科学家“不喜欢在灵堂和墓地里搜寻他所需要的部分,但他的探索和研究材料并没有什么麻烦,除了某种不愉快——审美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宗教研究教授蒂费尔告诉聚集在斯威姆图书馆波特图尔画廊参加“重现弗兰肯斯坦?”当代生物技术的伦理思考。”
对于通过现代干细胞操作创造生命的可能性,教授们在权衡对“人类相关材料”的损害与潜在的医学突破之间存在分歧。Tiefel求助于美国专利法,认为“人”和“各种身体部位”之间存在区别,这些部位既是科学怪人的研究材料,也是现代科学家的研究材料。专利适用于基因改造动物和培养的人类细胞,但不能适用于具有人类潜能的实体。蒂费尔说:“这将违反禁止奴隶制的(美国宪法)第13修正案。他认为,人格权通过人类发展的链条延伸到包括人类干细胞。
哲学教授富克斯反驳道,“这种权利是逐渐赋予发育成人类的细胞的。”干细胞实验和最终毁灭所带来的好处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有人可以说我们“有道德上的责任”去进行这项研究。他说,有关的道德决定应该通过“公共理性的检验”来衡量,包括“逻辑一致性”、“论证的清晰性”和“对多元社会中所有理性成员所共有的价值观的依赖”。
的确,Tiefel在强调他倡导社会认可的基于法律的潜在个人权利的同时,谴责了社会对身体的失去尊重。“在雪莱的19世纪,在我们自己的世纪,科学不再追求被禁止的知识,”他说。“早期的禁忌是拒绝解剖人类尸体,或者不愿切开人类的乳房,因为那被认为是灵魂的所在地,这些禁忌被认为是迷信的,是早期黑暗时代的标志。”他接受,但也质疑,这种“二元自我理解”对人类有多好。有一次,他提醒听众,主要的宗教团体“坚持认为人类的身体不是我们自己的”,“我们属于上帝,也属于彼此,但没有人是财产,无论年轻还是年老。”在另一点上,他指责说,弗兰肯斯坦的“罪”不在于创造怪物,而在于他对怪物的“抛弃”——就像今天科学家们所做的一样。
富克斯认为,与人类有关的材料的权利与“地位”有关,而干细胞和死者的尸体几乎没有这种权利。然而,他呼吁以“尊重”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指出“利用尸体进行研究”和“为了好玩而砍尸体”是有区别的。他进一步论证了个体的发展与进化的发展是平行的。由于我们不知道第一个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也不知道一群细胞是什么时候发育成一个人的,他把试图确定这些时刻的努力称为“逻辑混乱”的结果。
“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用“潜力”和“现状”来描述发展。他补充说,到目前为止,使用“理性”来决定具有人类潜能的细胞的权利,支持了我们直觉上的理解。“我们认识到,8个月的堕胎和8天的堕胎在道德上有所不同。”
福克斯呼吁继续依靠理性,在多元社会中运用理性来平衡人的物质权利和人的权利。他说,另一种选择,即承认“宗派”观点——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一个群体不能合理地将其理解为规范——将“把我们引向悲剧”。
“(达成这样的共识)有可能吗?这是白日梦吗?他反问道。“我很乐观,”他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