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们组队教授法律和经济学课程
威廉玛丽学院(William & 玛丽)的两位教授最近合作,在一个涉及学院的跨学科实验中教授两门课 法律学校及其 经济学部门。
艾伦·米斯86年,波尔法学教授,然后 莎拉·斯塔福德Paul Verkuil公共政策与经济学副教授,在2009年秋季学期共同教授了两门课程。这两门课的题目都是“法律的经济分析”,但其中一门是教授给威廉玛丽法学院的研究生的,另一门是教授给学院经济系的本科生的。
“各学院教授之间的合作是学院致力于跨学科工作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完全符合我们在这一领域的战略计划,”教务长迈克尔·哈勒兰说。
这些课程旨在解决以下问题:国家是否应该在减少犯罪的情况下增加刑事惩罚;什么时候,如果有的话,国家或私人团体可以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甚至拿走你的财产;如果有的话,事故受害者应该在什么时候证明伤害方有过错才能获得赔偿。在每门课程中,斯塔福德和米斯都使用经济分析的工具来回答这些问题和其他问题,他们相信经济理论可以帮助解释法律规则的内容,并在某些情况下提出改进的余地。
斯塔福德解释说:“这些课程探讨了一个普遍假设,即经济逻辑反映了各种法律体系的突出方面——包括成文法和法官制定的法律。事实证明,我们所研究的法律体系的大多数主要属性都可以用一种愿望来解释,即通过鼓励有效利用资源来提高社会福利。”
米斯大学和斯塔福德大学多年来都在为法律系学生和本科生教授这门课程,但去年是它们第一次联手。米斯说,这个想法起源于副院长兼法学教授埃里克·卡迪斯(Eric Kades),他“对促进法学院与校园其他部门之间的跨学科联系非常感兴趣”。
卡迪斯说:“法学院和艺术与科学学院的许多教员认为,学生和教员都可以从结合法律、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甚至科学的见解中获益良多。”“艾伦和萨拉是这个跨学科教学实验的理想教授:非常聪明,在讲台上敏捷,对多种观点持开放态度。据报道,学生们非常喜欢这两门课。鉴于这一初步成功,我们正在寻求扩大这种跨学科的产品。”
“当Eric跟我们说这件事的时候,我想,哦,那一定很有趣!我看过(米斯)的教学,我喜欢他的教学方式,我觉得和他在教室里会很有趣。”
虽然这两位教授是非常不同的人,从反对政治观点到完全不同的车辆选择,他们很快发现他们合作得很好。他们在每节课前互相发送笔记,然后在课前见面讨论当天要做什么。他们面临的最大挑战不是课程设置或教学风格,而是日常的班级管理。
米斯说:“当你有两个人站在那里,他们都在思考发生了什么,他们都是自己教这门课的,而且都是自己教的,其中一个主要是在说话,你很难知道什么时候该打断,什么时候不该打断。”
学生们也不得不做一些调整,以适应有两位教授在课堂上讲课。起初,教授们注意到学生们经常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看,不确定该抓住谁的眼睛来提问。
斯塔福德说:“他们不完全确定两位教授站在教室前面是什么情况——谁有权力回答问题,我应该相信谁的回答?”
但随着学期的进行,教授们步调一致,很明显,学生们与他们两人的互动很舒服。
除了,当这两个同龄人提到他们那一代的流行文化时。
“我们倾向于使用我们两人得到的推荐信,有时我们的学生完全听不懂。但因为我们都在那里强化它们,所以直到所有这些茫然的目光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才真正意识到,”斯塔福德说。
撇开不熟悉的流行文化不谈,学生们似乎很喜欢两位教授都在教室里。
法学院三年级学生凯瑟琳·帕克斯(Kathleen Parks)说:“让来自不同学科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事情,这很有趣。”
她说:“我喜欢和别人一起上课,因为它让我们对讨论的话题有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也让我们对如何处理和回答为什么我们学习的东西是这样的问题有了两种不同的看法。”
帕克斯说,她本科时喜欢经济学,“喜欢有一位经济学家在法学院上课。”
她补充说,“鉴于我对这门学科的背景兴趣,让一位经济学家教授法律课程是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
Messe说,他认为这样的合作对学生是有益的。
“威廉玛丽大学——美国第一所大学——是一所真正的大学,我们可以整合法学院和艺术与科学的优势,”米斯说。“这种整合可以为我们的学生提供更好的产品。”
斯塔福德对此表示赞同:“在课堂上从跨学科的角度看问题,对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有很好的预习作用。许多本科生将进入法学院或从事经常遇到律师的职业,而许多法学院学生将处理案件或担任经济问题和概念很重要的职位。”
虽然这两位教授本学期没有合作教学,但他们都表示,如果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他们愿意再次合作。这不仅帮助他们提高了作为教师的水平,也帮助他们提高了作为学者的水平。
“教学和学术之间有协同作用,”米斯说。“我们既是活跃的研究人员又是富有成效的学者,我们的学术研究加强了我们的教学,反之亦然。当你有来自重叠但不同学科的人从他们自己独特的角度来解决类似的问题时,会产生额外的协同作用。就我个人而言,跟一位经济学家一起教学,无疑增强了我对某些概念的理解,从而提高了我的奖学金质量。”
斯塔福德于1998年加入牛津大学,她还教授产业组织、环境经济学、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和市场监管等课程。她的研究重点是环境监管的经济学,特别是旨在提高国家环境法律合规的各种政策的有效性。她还写过关于大学在不同竞争条件下遵守第九条和寻租的文章。
米斯于1995年加入哈佛大学,同时教授反托拉斯法、宪法以及侵权法和公司法等课程。他的研究考察了反垄断政策的经济学,他还撰写了侵权法和公司法的经济学。